进行买卖交易时,买卖双方一般都会签订买卖合同的,那么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呢,来看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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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卖合同解除后怎么处理
民法典规定,买卖合同解除后,如果是一方违约造成的,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,如赔偿损失、支付违约金等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五百六十六条【合同解除的效力】合同解除后,尚未履行的,终止履行;已经履行的,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,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,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。
合同因违约解除的,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主合同解除后,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,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五百七十七条【违约责任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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